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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肯定会出台 房价最多跌至09年均价水平

和讯网  2010-07-26 13:34

[摘要] 随着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楼市成交大幅萎缩,房价已出现回落趋势,这似乎让很多买不起房的人看到了一丝希望。不过,在前天举行的2010恒生中国财富管理巡回论坛深圳站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王德培认为,本轮房价调整将有一个小幅回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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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研究2012年开征房产税 选择城市试点

财政部地方税改革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会上集中讨论了即将上报国务院的地方税改革方案。网易财经获悉,财政部已经研究并初步规划于2012年开征房产税,房产税将是2012年财政部的工作重点之一。

有财政部人士在会上表示,房产税推广难度太大,会先期选择若干试点城市,同时会给试点城市一定的配套支持措施。

在此次研讨会上,有地方税务人士表示,根据调研情况发现,房价高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大部分税收都集中在开发环节。可以考虑将税收负担后移到销售和保有环节,既对遏制房价有好处,也可以克服地方税收过于依赖房地产业。

但会上也有专家提出,房地产税改革后,老百姓从现在的无税养房变成纳税养房,可能短时间内难以接受,产生抵制情绪。

被业内称为“新国十条”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

房产税被称为“简洁版物业税”。此前亦有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在公开场合表示,出台房产税的几率大于物业税。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近日也表示,作为制度建设的房地产税一定会开征。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以及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并没有对居民所有住房征收。

除了研究房地产税,地方税改革方案中还计划允许赋予省一级税收管理权,同时允许省一级通过立法程序开征区域性的税种。另外,地方税改革方案中还研究将在2013年开征环境税,目前,财政部已经提出了方案,在与发改委、工信部讨论一致后,将选择城市进行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即会加快立法步伐。

关于物业税和房产税

物业税和现行讨论的房产税基本类似,都是持有环节的税收,区别在于前者涵盖面更大,包括所有的不动产。当前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种有两个: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当前房产税只对用于出租的房屋征税,对于广大民众的个人自用房屋,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目前讨论的房产税则是涵盖自住房屋,可能率先选择某一类房屋及部分城市试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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