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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加快物业税和不动产税政策出台进程

中国网  2010-03-30 07:29

[摘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时举行新闻吹风会,请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时举行新闻吹风会,请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关于物业税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我们在加快物业税、不动产税政策出台的进程,实际上在一些地方已经在搞试点空转。

谈到小产权房问题时,冷宏志表示,小产权房从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有这样的文件,以及后来一系列的政策都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买地建房,也不得租住农民的住房。这是有规定的。从政策上来讲,不仅从来没有开过口子,而且要予以清理。

关于农村的居住用地与人口流向出现了逆向发展态势的问题。冷宏志表示,我们有一个统计数据,从1996年到2008年,这段时间我们的人口有1.29亿进入了城市。农村建设用地没有减少,反倒增加了112万亩,也就是7.5万公顷左右。人均的居住用地从193平方米增加到229平方米。伴随这个的同时,我们有一些农村也存在着空心村、空置住房的现象,大概是在5%—15%之间。

对此问题国务院非常重视,2004年我们就出台了加强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最近,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土地管理,改变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我们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这个通知里的措施比较多,我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依法维护农民应有的居住权益。要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取得权,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是在宅基地分配和使用中,坚决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要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计划控制,科学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要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和规范,合理分配宅基地。要在保障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基础上,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改造原有住宅,解决新增住房用地。逐步引导农民居住适度集中,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

三是加强监管,建立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新秩序,通过开展动态巡查、责任追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查处乱占滥用行为,不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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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4条”、“国11条”,政府相继出台的文件、措施,以及日前各地两会期间对楼市政策的频繁动作,针对楼市调控的密度和力度都相当罕见。

3月能否出现“小阳春”行情还很难说,要看两会如何定调。两会最牵动人心的政策,恐怕要数物业税了。尽管业界认为物业税开征的条件和时机尚未成熟,但是试点物业税的消息却是越传越真。业内分析,物业税开征还有几个现实问题等待解决。物业税开征之后,需要协调分给国家和地方的比例,以及哪些相关税收将替代;其次,由于我国房地产评估业在跨体系评估方面的经验不足,政府每年对所在区域的物业进行评估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物业税的出台还需要经过一个立法的过程,但是至今还没有看到任何立法的草案或者有关这方面的消息。

除夕前夜,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消息。对于今年楼市走势,业内人士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信贷政策走向上,如果信贷不过于收缩,楼市将维持平稳。有分析认为,一些可执行的细则将会出台,比如二套房贷政策或许将更加明朗等等。业内人士指出,不排除政府再次明确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的可能,届时房地产市场遭受的调控压力将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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