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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房产税仍在研究中 将从多套房为起征点

重庆时报  2010-12-05 10:41

[摘要] 近日,媒体报道某财政部官员称“个人房产税将纳入征税范畴”引发各界关注,但多位政府部门专家表示,房产税目前还在研究中,即使推出也将以试点形式,从多套房为起征点,而目前还没征收试点突破的消息。

近日,媒体报道某财政部官员称“个人房产税将纳入征税范畴”引发各界关注,但多位政府部门专家表示,房产税目前还在研究中,即使推出也将以试点形式,从多套房为起征点,而目前还没征收试点突破的消息。

“个人房产征税”说无新内容

据报道,12月2日,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在出席光大证券2011年度投资策略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个人房产将逐步纳入到征税范畴,使房产税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这些话只是重复了中央有关文件的一些观点,并没有其他新的内容。”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房产税、物业税试点是中央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对该处长的言论再进行评论的意义不大。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告诉记者,中央一开始提的是物业税,2010年发现推物业税很难,就转变成了房产税,本来希望能在今年出台。据他所知,房产税将以试点方式推出,目前上海已经提交了方案,以第三套房为起征点,目前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准,而北京方案还未出台。“短期内取代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这个可能性不大”。

“再征税百姓购房成本太高”

据中国政法大学符其林教授介绍,早在1983年国务院就通过了《房产税暂行条例》,税率在1%~3%之间,但一直没有征收,该《暂行条例》也并未废除。“这些年法律修修改改,难点在于房产税、物业税更多建立在土地私有制之上,而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目前高房价的绝大部分是支付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再征税百姓购房成本就太高了”。

符其林教授表示,鉴于房产税、物业税对百姓民生影响极大,应提交人大立法委员会进行更为公开、透明、科学的讨论,而不是通过国务院进行批示;房产个税的起征点至少应该一套房免征、二套房少征。

业内人士称调控致局地房价“假跌”

岁末将至,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了诸多空前的调控举措,其效果到底如何?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城市似乎已经出现的降价势头其实只是结构性的“假跌”。

比如说,今年8月,福州市住宅成交均价达每平方米13826元,在35个主要城市中超过上海、厦门,位列第七。10月,这一价格降至11987元,排名也退居第十。可记者发现,房价下跌的10月,远离市中心的仓山区住宅销量骤增,而在市中心高房价区域的鼓楼区住宅销量却相对锐减。目前,仓山区新建住宅均价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鼓楼区却逼近了2万元。早在10月份之前,福州市就对高价位的在建楼盘申请预售许可证采取了限制或暂缓发放等措施,这使“高价区”的住宅销量立竿见影地跌了下来。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北方一些一线城市也在采取类似办法,即延缓市中心城区高价房入市,加大郊区低价房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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