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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再成话题宠儿 住房保障立法箭在弦上

第一财经日报  2010-03-05 07:00

[摘要] 经过2009年全国范围的房价急速飙升,房价及住房保障毫无悬念地再次成为今年两会的最大热点,以至于很多的议案、提案都与房地产业相关。

经过2009年范围的房价急速飙升,房价及住房保障毫无悬念地再次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以至于很多的议案、提案都与房地产业相关。

不过,在连续数年成为两会焦点话题后,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对住房保障制度的聚焦也由前几年的单纯关注制度推进状况,上升到提请人大为住房保障立法的高度。这意味着,在国家多次强调住房保障的重要性,但实际进展仍相对缓慢的现实下,住房保障的制度建设已走到一个等待破题的关键节点。

立法时机成熟

在《财经日报》拿到的“关于从速制定《国家住房保障法》的议案”中,人大代表张兆安表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已是民生问题。但由于整体立法的滞后,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仍然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尽快将国民住房保障导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范畴,纳入国家法制化的轨道既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目的,也是全社会的期盼。”

事实上,今年两会上,政协,各民主党派也都积极建言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民革中央的提案亦建议,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尽早出台《住房保障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的住房权和基本住房需求。

农工党的提案题为《关于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完善住房制度的建议》,建议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二次房改,并且尽快提出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和“四定两竞”公共住房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发布执行。

据记者了解,关于住房保障的立法工作,在2008年就被纳入了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当中。2008年10月,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会议确定,将《住房保障法》列为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之一。2009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集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的代表,启动了《住房保障法》起草工作。

去年10月底,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透露,住房保障法已经纳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建议相关方面抓紧研究,尽快制定颁布住房保障的行政法规,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

张兆安在接受《财经日报》采访时肯定地表示:“目前,制定《住房保障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关键问题仍需明确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各地正在进行分头的实践和摸索,而中央及相关主管部门对此也给予了特别的关照和支持。根据权威部门的数据统计,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达493亿元,这一数字是2008年的3倍之多。

2008年底,中央为应对金融危机而提出的4万亿元人民币刺激经济计划中,有9000亿元投入到了住房保障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此前曾表示,通过三年多时间,将增加200多万套的廉租住房、400多万套的经济适用住房,另外还有220多万户林业、农垦、矿区的棚户区的改造,总投资达到9000亿元,平均下来每年有3000亿元的投入。

目前,业界的一个共识是,住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应通过政府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来解决,而高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则应进入到完全市场化商品房体系中解决。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毛大庆认为,如果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工作做好了,商品房的房价问题也就不会如目前此般成为社会矛盾的集中点。“自由市场中的商品房是自由商品,商品的定价是由市场决定的,是受经济规律左右的。关键就在于政府是否解决了广大公众的住房问题。”

毛大庆表示,目前一个较为重要问题在于要比较科学地制定保障面。“各级政府对于未来的人口结构要有所规划,想要吸引什么样的人才也要有所规划,然后围绕这些规划制定相关的保障房政策。”

张兆安也建议,除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还应该将面宽量大的夹心层,也吸纳一部分人进入保障的范畴。同时他的议案中还提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应不受户籍限制。

除明确保障范围之外,此前广受诟病的保障房退出机制也是急需立法加以规范的问题之一。在张兆安议案中草拟的“《国家住房保障法》草稿建议案”中,就将“保障住房的退出机制”写入独立的章节。“由于保障房的保障对象是明确的,个人的发展是会动态改变的,已经不属于保障范围的人群就必须要退出。”张兆安认为,从法律上讲,是有这种退出机制要求的。

退出机制引发的,是使保障房资源能够不断循环起来,毛大庆建议,应变“以卖为主的保障”为“以租为主的保障”,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城市宿舍”的社会资源概念。

张兆安表示,“关于住房保障的立法,现在已经不是要不要制定的问题,而是要赶紧去做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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