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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一条"出台国资委逐步限制央企地产业务

周星宇  2010-01-17 09:30

[摘要] 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参会的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领导,但就是没见到国资委的任何官员。

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参会的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领导,但就是没见到国资委的任何官员。

 此前的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国十一条”,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特别提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在政府以往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国资委被直接“点穴”,似乎还无先例。

国资委处境尴尬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这份《通知》,明确将任务分解给住房、国土、财税、金融、国资监管等部门。

“我们还没有接到国务院的文件,现在还谈不上出台新的政策。”1月14日,国资委宣传局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国资委也很关注央企高价拿地的事,但是,企业的做法一是公开、依法进行,二是中央企业的竞标有利于实现土地利益的化。至于国资委对企业投资的监管,“早就有文件,一直在做。”

实际上,自从去年6月中化旗下的中化方兴以40.6亿元的天价拿下广渠路15号地块后,央企背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加入抢地阵营。

据中指研究院近日公布的数据,2009年总价和单价“地王”前10名中,国企各占8席。业界在对于央企介入房地产业表示担忧的同时,也期待国资委出面干预。

“国资委处境很尴尬。”兰德咨询公司总裁宋延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投资房地产,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如果国资委干预了,就有越权嫌疑,但如果不过问,又会惹来公众迁怒。

据介绍,国资委曾发出《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以下简称《重组通报》),决定由中房集团、保利集团、华侨城、招商局和中国建筑(601668)工程总公司5家企业,牵头整合中央企业的房地产资源。但是时至今日,除中房集团进行过两例重组业务外,央企房地产业的重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一方面要考虑企业自愿,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我们不能硬搞重组。”国资委企业改革局企业重组处的一名官员说,虽然明知这样做收效甚慢,但将决定权交给企业更明智。

据了解,在当时的《重组通报》中,为了淡化重组的行政色彩,国资委特意强调“自愿协商”,国资委只作居中协调。也就是说,这份《重组通报》并不具有强制效应。

“现在看来,国资委不得不动真格的了。”宋延庆表示,有了市场和政策的双重压力,一度搁置的房地产整合有望加速推进。

清理辅业门户

除了主业整合,最关键的还是那些以地产为辅业的央企,它们何去何从备受关注。

统计显示,当前国资委分管的129家央企中,超过70%的企业涉足房地产业。其中,多达80余家的央企,在辅业中都含房地产或正准备进军房地产业。

一年之前,国资委一直反对央企进入地产领域,不希望掌握庞大资源的央企都变成开发商。国资委甚至定下“对中途进入房地产的央企进行业务剥离重组”的死命令,也就是将各家企业的涉房资产,酌情划转到保利等15家主营房地产的央企中,其他央企的房地产辅业统统剥离。

但到目前为止,受益于中央4万亿刺激方案和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央企跻身房地产领域并“哄抢”地皮之势未见收敛迹象。而作为“大管家”的国资委,对于央企的所作所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就是一个时机,很多主业并非房地产的央企都在加大对房地产的投入。”宋延庆表示,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如果可以造成既定事实,国资委最终允许这些辅业存在当然,如果不能“转正”,至少可以为以后的剥离重组增加谈判筹码。

形势的发展还是超出了预计,尤其是央企南下北上制造地王,国资委终于受到官方和民间的压力。

“国资委考虑将有房地产业务的央企缩减一半左右。”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1月10日在“2010上海国际财务管理师论坛”上表示。

1月14日,李保民在接受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援引了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话向记者强调,国资委将会加大房地产央企的重组方式,将之前的自愿组合,转变为国资委主动推进,目的是做大做强主业。

有关推进辅业改制的具体路径,李保民没有告诉记者,但他表示,日后考虑建立一个考核体系,考核税收的组成部分,“之前,国家只看央企有没有上缴税收,不看税收来源于哪里。今后也可能会规定80%-90%来源于主营业务,10%来源于房地产。”

在新的考核体系推出之前,一种名叫EVA(经济增加值)的考核体系,今年起在央企中强制全面推行。国资委可能借此新规,强力抑制央企投资房地产的冲动。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表示,国资委为EVA考核确立了4条原则,其中重要的一条是,限制非主业投资,对非经常性按减半计算。与此相呼应,国资委发文规定,今后非主营业务的“经营业绩”,在央企领导人的综合考评中,只占50%的权重。

标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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